為了做好國慶期間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,消除安全隱患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實驗室的安全工作,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觀念。在放假前,各單位應組織人員對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進行檢查,切實把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,確保實驗室?guī)熒拓敭a(chǎn)安全,國慶期間各單位應安排值班人員每天對實驗室進行檢查。
二、加強用電安全管理,國慶期間無實驗任務的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必須切斷電源,不能斷電的儀器設備要安排值班人員進行監(jiān)控。
三、加強用水安全管理,國慶期間無實驗任務的實驗室實必須關閉用水總閘,防止造成水患及引發(fā)其它事故。
四、加強藥品安全管理,國慶期間存放劇毒、易制毒化學品及危險品的單位,要嚴格執(zhí)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做好監(jiān)管工作,防止不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;使用劇毒、易制毒化學品及危險品的實驗室,要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領用、記錄及保管。
五、國慶期間無實驗任務的實驗室經(jīng)全面安全檢查無誤后,應關好水、電、門、窗并加封封條。
六、國慶期間有實驗任務的實驗室或有研究生做實驗的研究室,均應配備教師進行監(jiān)督指導,以確保實驗室的安全運行。
七、如遇突發(fā)事件發(fā)生,要妥善處置并按照規(guī)定及時上報。24小時值班電話:13709103030。
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,層層落實責任。對由于責任不落實、隱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時、管理不嚴、監(jiān)督不到位引發(fā)的各種安全責任事故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
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
2015年9月29日